2026年4月22日,杉杉股份(600884.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杉杉集团管理人转发的鄞州法院(2025)浙0212破1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债务人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直接收购股票以及保留股票一致行动的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皖维集团将成为杉杉股份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内容来源: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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