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政策情况。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郭鹏在会上表示,在高等教育领域,今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扩招,对于刚参加完高考的同学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下一步,将着力从三方面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一是“改善条件”,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高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二是“优化结构”,推动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人口大省倾斜。支持布局新型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三是“产教融合”,引导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强化行业企业实践培养,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财华社讯】6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政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在会上表示,预计今年支持社会事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将比“十三五”末提高30%以上。在组织实施“硬投资”项目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出台落实“软建设”举措,完善“项目+政策”双轮驱动,推动以投资换机制,努力做到补短板、扩内需、惠民生效应充分显现。
【财华社讯】5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表示,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在“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中,将继续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此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财华社讯】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5年,进一步聚焦提高投资效益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一是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规模,拓展“两重”建设支持范围,进一步提高国债资金对项目的支持比例。统筹好“硬投资”和“软建设”,确保项目符合“两重”性质,同时在完善项目投融资机制、健全项目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质进展和创新突破。二是高效益用好政府投资。适度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并优化支持范围,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持续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用好“正面”“负面”两张清单,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投资效益。此外,还将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顺利收官。三是高水平调动社会投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筛选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深化投贷联动合作,推动更多PPP新机制项目落地实施,更大力度支持基础设施REITs市场扩围扩容,通过这些举措,持续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以及其他发展中的问题。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发行使用为投资增长提供了资金保障。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带动效应是今年投资工作的一个关键。有关部门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资金,合理安排发行、使用进度,推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为推进投资领域提质增量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上半年,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4%,比全部投资快1.5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18.5%,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27.4%。目前,2023年增发国债1.5万个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建设。
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10月24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其中提出,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我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內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政府失信记录的地级以上城市,我委将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格、加大城市信用监测扣分权重、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或参评资格。
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中废旧设备规范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应用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动废旧设备拆解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自动化和智慧化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內投资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废旧设备回收、拆解处理、再制造、资源化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设备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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