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财华社讯】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近五年来,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在推动创新发展方面,推出了一大批创新举措,在支持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支持深圳率先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集团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实现币种自选、划转自由、资金混用,截至今年5月底,55家跨国公司参与了试点,业务额达到了3400亿美元,更好地统筹了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现路径,已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04单,发行规模225亿元,惠及企业1535家,有效支持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财华社讯】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从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推出了深化金融市场等改革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财华社讯】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意见》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从改革举措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出发,注重经济领域改革和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推出取向一致、相互配合的举措。比如,从强化产、学、研、用各环节集成的角度,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等。再如,从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推出了深化金融市场等改革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财华社讯】6月11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能源规划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华社讯】6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政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在会上表示,加强发展规划引领。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各方面共同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一批民生领域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推动民生建设纳入国家“十五五”发展蓝图。
【财华社讯】6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政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在会上表示,预计今年支持社会事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将比“十三五”末提高30%以上。在组织实施“硬投资”项目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出台落实“软建设”举措,完善“项目+政策”双轮驱动,推动以投资换机制,努力做到补短板、扩内需、惠民生效应充分显现。
【财华社讯】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其中提出,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促进绿电消费。供电企业建立健全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服务绿色出行。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组织供电企业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居民用户报装申请资料,持续提高接电服务效率。供电企业按照“三零”政策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全力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任务,切实保障群众绿色出行需求。
【财华社讯】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通过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用电营商环境一流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用电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发展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用电营商环境特色城镇和乡村,带动全国城乡“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到2029年,我国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我国“获得电力”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办电用电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财华社讯】5月30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农村商业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继续实行优惠收费标准,并将内贸险承保机构纳入优惠范围。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通过柜台查询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标准由10元降低至5元。本次征信服务收费下调,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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