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15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针对一段时期以来监管发现和媒体曝光的山姆线下门店及线上网店多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即山姆总部)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始终树牢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严防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财华社讯】6月8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针对一段时期以来监管发现和媒体曝光的美宜佳多个门店销售过期食品等食品安全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即美宜佳总部)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要求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覆盖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等经营管理各层级、经营活动全链条的风险管控制度机制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24日,永杰新材披露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旗下两家铝业公司股权,目前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财华社讯】美团-W(03690.HK)午后一度涨超12%,截至发稿,涨10.51%,报87.3港元。消息面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发文章《外卖大战该结束了》,明确反对烧钱补贴、恶性低价,要求行业回归良性竞争。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近日依法约谈携程、去哪儿网、高德、京东、淘宝闪购、美团、飞猪旅行、途家民宿、抖音等12家平台企业,集中通报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要求限期整改相关问题,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财华社讯】1月26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1月22日至23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会议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质量工作,准确把握新时期质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2026年各项工作。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推动质量发展工作在新征程起好步至关重要。全国质量发展工作要以《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为统领,聚焦“质量三强一基”部署,完善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纵深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加快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质量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治理效能,加快质量强国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质量根基。
【财华社讯】1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5年11月17日—11月23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其中包括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Lumileds Holding B.V.股权案、璞米咨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收购RightShip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股权案、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向隆机械有限公司股权案等。
【财华社讯】7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金莲花润喉片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金莲花润喉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6年3月17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财华社讯】6月13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近期,有违法分子擅自冒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名义,伪造市场监管总局印章,制作虚假文件,谎称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协调下,受托对部分公司的债权进行处理,并以“开展兑付工作”“线上退款”“线上清退”等为名,诱导公众访问虚假办理网址,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机关形象。市场监管总局严正声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含网站)和个人办理“企业债权兑付”“线上办理退款服务”“线上清退”等业务,虚假文件所载印章系伪造,其行为均与我局无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将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违法分子的法律责任。
【财华社讯】4月27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就长和港口交易事回答了记者提问。有记者问:据《华尔街日报》4月16日报道,长和出售海外港口将分拆为两个交易继续进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此有何评论?答:我们高度关注有关交易,将依法进行审查。交易各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审查,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财华社讯】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为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共31条,涵盖登记档案管理总体要求、档案收集与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迁移、档案查询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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