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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

三部门:到2030年 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 力争达10万辆

​【财华社讯】3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6-03-16 15:21

美锦能源:截止6月底已累计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3500余台

10月23日,美锦能源(000723.SZ)在互动平台表示,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3500余台,涵盖了公交车、客车以及轻、中、重卡等类型。

2024-10-23 15:19

海马汽车:公司首批氢燃料电池汽车已生产下线

5月28日,海马汽车(000572.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首批氢燃料电池汽车已生产下线,相关示范运营推广工作正在落地实施。后续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2024-05-28 15:53

美锦能源:公司体系内共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1099辆

【财华社讯】3月12日,美锦能源(000723.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体系内共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1099辆,是目前为止全国实际商业化运营的最大规模。此外,在无人驾驶技术方面,飞驰汽车与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共同开发的搭载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氢燃料电池重卡已完成道路测试。

一年卖出7000多辆!燃料电池车风口已至,亿华通将扭转困局?

一直生存在纯电动汽车市场高光下的燃料电池汽车正在加速崛起!行业数据显示,2023年12月,燃料电池汽车装机量实现高增,首次突破2000辆,达2260辆,全年累计达7760辆。其中,12月份燃料电池系统装机量为217.08MW,同比增长68%;2023年全年累计装机量为753.5MW,同比增长49%,创下历史新高。

前三季亏损扩大至近2亿,亿华通的“黎明”未到

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行业极具发展前景的一环,但鉴于燃料电池汽车尚处于发展初期,当前行业景气度远不如纯电动汽车市场。

2023-10-31 18:55

海马汽车:氢能汽车功能样车计划今年四季度开展小批量示范运营

8月10日,海马汽车(000572.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氢能汽车功能样车计划于2023年四季度开展小批量示范运营。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7X-H运营版的研发,进一步向新能源汽车转型。后续经营中,公司将结合海南自贸港优越的资源稟赋与区位优势,争取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上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2023-08-10 14:00

广东: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 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

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广使用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提高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铁路货场等电动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比例。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推广使用LNG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加快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应接尽接。

2023-05-08 16:38

海马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3月10日,海马汽车(000572.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与此相关的技术积累、对外合作等事项正在根据工作节点要求正常开展。

2023-03-10 15:43

上海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

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內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非居民用户2023年超定额用水,减半收取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2023-0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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