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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将实施更具包容性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制度

【财华社讯】9月10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领域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推动金融强国建设有关情况。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今年以来,沪深两市IPO的平均审核周期已经缩短至6个月左右,一些优质公司再融资审核不到一个月。下一步,证监会将实施更具包容性的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制度,努力将A股市场打造为境内优质企业上市首选地。动态完善上市标准体系,有序扩大向新向优的覆盖面,加快修订再融资注册办法等制度规则,促进北交所、新三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私募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引导“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深圳—香港—广州”创新集群排名维持全球第一

【财华社讯】9月8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今日公布《2026年全球创新指数》百强创新集群,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再次排名全球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创新集群排名,再次肯定粤港澳大湾区卓越的创新能力和支持创新科技(创科)的资金生态,我们对此表示热烈欢迎。”“香港私募基金市场发展蓬勃,管理的资产规模接近2,500亿美元,在亚洲排名第二,仅次于中国内地。政府一直提升创投融资作为香港创科及商品化生态圈关键一环的发展。政府设立的100亿港元『创科产业引导基金』,连同另一项100亿港元『产学研1+计划』及『创科加速器先导计划』,旨在强化由大学科研、种子期创业,以至规模扩张、产业应用及全球市场拓展的全链条资金支持。与此同时,亦以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当耐心资本的角色,投小、投早、投长期,拉动市场长期资金投向新兴及未来产业。这些措施都有助深化创科集群的创业及创投融资基础,从而便利更多具潜力的新经济及科技企业在香港融资和扩展业务。”

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财华社讯】9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募集办法》共七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基本原则,明确募集方式,细化禁止性行为规范。二是完善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收入水平和投资经历等认定标准,强化穿透监管要求。三是明确资金募集过程、募集文件和监管要求,压实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与风险揭示义务。四是完善保障募集资金安全机制,明确对募集结算专用账户、募集结算资金监督机构等的要求,加强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建设要求。五是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募集办法》是加强私募投资基金全流程监管的重要规则,其制定推进标志着私募投资基金行政规则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管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

香港证监会:加强认可基金就私募市场资产投资的指引

【财华社讯】9月3日,香港证监会今天发出通函,就证监会认可基金的私募信贷及私募股权投资(统称私募市场资产)提供指引,旨在提高相关投资及所涉风险的透明度。近期的市场发展促使监管机构更密切关注私募市场资产。证监会观察到,部分基金可能会透过各类投资而间接参与私募市场资产的投资,从而进行资产配置及提高收益。证监会亦注意到,这些间接投资当中,有些涉及多层架构和复杂金融工具,或欠缺透明度,因此香港零售投资者对私募市场资产及其所涉风险的了解可能有限。有见及此,证监会在通函中加强对该等基金的披露规定,要求基金经理须就基金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特点、性质及所涉风险,提供清晰、充分完备及均衡的说明。此外,证监会或会在适当情况下加强对该等基金的审查,及将其分类为在香港发售时须遵守更严格分销规定的复杂产品。就可能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现有证监会认可基金而言,证监会亦期望基金经理检视其基金,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更新基金的销售文件。

香港财库局回应附带权益税制查询 澄清自营交易所得不属税务宽减范围

【财华社讯】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讯,就传媒有关《2026年税务(修订)(关于基金、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内与附带权益优惠税制相关部分的查询,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8月12日回应如下:特区政府今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2026年税务(修订)(关于基金、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扩大附带权益优惠税制的适用范围。除了目前已经涵盖的私募股权投资以外,合资格基金的其他利润亦可产生具资格附带权益,享有利得税宽减及薪俸税宽减。优惠税制适用于符合《税务条例》相关定义的“基金”所分发的具资格附带权益。根据现行《税务条例》中的相关定义,“基金”一般须满足“参与者对所涉财产的管理并无日常控制”的规定,而为一般商业或工业目的而经营的业务实体并不符合“基金”的定义。因此,以自有资金、为其本身买卖或持有资产赚取收益的业务(一般称为“自营交易业务”)并不符合相关“基金”定义,其分发的酬金亦因而不符合《条例草案》中建议的免税资格。

【大行报告】毕马威:香港基金税制迎重大改革 料吸引全球资产管理公司落户

【财华社讯】7月22日,毕马威今日发布最新《香港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展望》报告,指出香港市场期待已久的基金免税制度及附带权益税务宽减制度改革,预计将吸引新一轮区域及全球资产管理公司进驻本港。是次税制改革适逢香港资产管理业重拾强劲增长动力。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资产及财富管理活动调查》显示,2025年香港的管理资产规模(AUM)按年增长20%至历史高位,年内基金净流入金额按年飙升193%,约为去年的三倍。值得注意的是,在香港管理的资产当中,有56%投资于中国内地及香港以外的海外市场,反映香港作为国际资产配置中心的地位持续稳固。毕马威于报告中指出,经优化的统一基金免税(UFE)制度,是近年香港最具深远影响的税务改革,有助提升基金税务安排的确定性,并有效减低另类资产管理业务流向其他枢纽的趋势。在新制度下,合资格的附带权益及业绩表现费,不论在企业层面还是在驻港员工个人层面均可享有0%的实际税率。更重要的是,相关优惠将追溯适用至2025课税年度,属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目前未有提供的竞争优势。

迅策(03317.HK)盘中涨超20% 与鑫宸科创订立战略合作 推进数据Token在私募投资领域突破

【财华社讯】迅策(03317.HK)早间盘中一度涨超20%,截至发稿,涨17.12%,报106.7港元。消息面上,该公司公布,公司与鑫宸科创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根据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拟将开展战略合作,包括探索垂直行业数据Token化治理及AI能力建设;推动被投企业AI能力升级;基于FDE模式打造Token商业化标杆落地案例。本次战略合作标志着集团数据Token化能力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突破,双方将携手共建AI原生与Token原生的新一代基金管理基础设施,加速Token商业场景的落地。鑫宸科创的核心子公司洪泰基金是中国知名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之一,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及应用、芯片与机器人、航天卫星与低空经济、先进装备制造、前沿科技及生命健康等领域。

2026-07-20 11:44

香港财库局:基金及家族投资工具优惠税制修订案二读

【财华社讯】6月24日,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在立法会动议二读《2026年税务(修订)(关于基金、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草案建议优化统一基金免税制度、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税务宽减及附带权益税务宽减,包括扩大基金定义和合资格投资种类至贷款、私募债权、数字资产、贵金属及特定大宗商品等;如获通过,相关措施可于2025/26课税年度起生效。(出处:财华港股智能写手)

证监会:完善私募基金领域"N+X"规则体系 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

​【财华社讯】6月5日,据"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指导意见》是私募基金领域“1+N+X”制度体系中的方向性、基础性文件。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三年行动方案,并积极会同宏观政策部门、国资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完善私募基金领域“N+X”规则体系,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惩处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完善行业内生约束和市场化监督制约,并加大对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私募基金的支持力度。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加快构建部际央地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和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各方关切,防止误解误读,同时加强对行业机构的培训,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2026-06-05 17:39

国办:不得借助私募基金违规举债化债、处置问题企业 防止形成新的风险点

​【财华社讯】6月5日,据"证监会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的处置由其注册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时摸清底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风险化解和处置方案,做好追赃挽损、清产核资、分配清退等工作,避免形成风险化解和处置依赖公共资源的预期。在地方相关风险处置机制下化解和处置私募基金风险。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等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并做好处理处罚等工作。同一实际控制人跨地区控制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风险的,原则上按照总部企业注册地、核心企业所得税缴纳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顺序确定履行牵头责任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不得借助私募基金违规举债化债、处置问题企业,防止形成新的风险点。

2026-06-0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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