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正式公布的《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意见),对港股上市公司而言,在融资渠道、市场拓展、政策支持等方面都带来了多重利好。
【财华社讯】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从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推出了深化金融市场等改革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财华社讯】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意见》突出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从改革举措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出发,注重经济领域改革和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推出取向一致、相互配合的举措。比如,从强化产、学、研、用各环节集成的角度,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培育一批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等。再如,从金融、技术、数据等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推出了深化金融市场等改革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财华社讯】据中国政府网昨日(6月10日)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其中提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在监管部门信息共享、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综合保税区外的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研究增加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进一步扩展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区域。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领域的适用性。完善国际文物交易领域通关便利、货物监管、仓储物流等政策。
截至2025年6月10日10:24,大湾区ETF(512970)上涨0.42%,最新价报1.2元。拉长时间看,截至2025年6月9日,大湾区ETF近2周累计上涨0.67%。
【财华社讯】6月3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出席第十一届沪港大都市发展研讨会致辞表示,沪港两地已在金融、商贸、创新科技、数字经济、航运航空等领域共15个方面达成共识,加强协同发展。沪港两地全面深化合作,不仅标志着长三角和粤港澳两大经济区域的联动发展,也为国家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此,陈茂波司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两地“金融+创科+数字经济”的联动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加快成长,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二是优化供应链、产业链布局,助力企业出海。香港可提供多元化服务支持內地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三是培育和吸引人才。沪港两地应强强联手,推动高端合作项目,吸引全球科学家前来发展。面对全球变局,要坚定信心,以多元开放促合作,以科技创新共发展,为两地开拓更深、更广的发展空间,也为国家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财华社讯】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公募基金资质。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财华社讯】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其中提出,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积极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稳妥有序将已上市的期货期权产品申请为允许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的特定品种。支持南沙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完善覆盖期现货市场的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
【财华社讯】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其中提出,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南沙和港澳地区均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在港澳居民同意前提下,允许在南沙的港资或澳资银行共享其母行掌握的同一居民信用状况。
【财华社讯】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推动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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