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1年2月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3年9月18日至2018年2月2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Model S车辆,共计20428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6年3月12日至2018年2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Model X车辆,共计1569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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