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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确认,该局19日对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一份《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此次的函件中,关于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方面,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这就意味着没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将不能上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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