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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伯科技(02708.HK)公布有关董事于禁售期买卖证券

日期: 2023-11-14 16:37

【财华社讯】艾伯科技(02708.HK)公布,获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黎子明知会,由益明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约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0.01%的4万股公司股份(存放于设有保证金融资的证券交易账户)已于2023年11月13日于市场上被强制出售,乃因未能满足所发出的保证金补缴要求。

益明已发行股本由黎子明全资实益拥有,因此,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黎子明被视为于益明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于出售事项前,黎子明及益明于本公告日期共同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2.38%,其中益明持有约11.16%,并于上述股本中的股权约为12.38%。于出售事项后,黎子明及益明于本公告日期共同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2.37%,其中益明持有约11.16%,并于上述股本中的股权约为12.37%。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a)(ii)段,董事于公司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于紧接中期业绩刊发日期前三十日內(“禁售期”)不得买卖任何公司证券。刊发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之董事会会议日期暂定于不迟于2023年11月底之前举行。因此,出售事项乃于禁售期內进行。

于考虑上述黎子明之情况后,董事(除黎子明外)认为于禁售期之出售事项乃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C.14段于特殊情况下发生。董事会认为上述事件将不会对集团之营运有任何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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