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10月1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按照牵头行对贷款最终安排额所承担的责任,银团牵头行分销银团贷款可以分为全额包销、部分包销和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15%,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银团中增设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银行按照本办法开展转让交易的,不得突破前款规定。
一图解码:三环集团过聆讯 全球电子陶瓷材料龙头 A+H布局稳步推进
【IPO追踪】端午利好难救猪价,牧原股份(02714.HK)破发并再创新低
建滔系风云:AI浪潮下的估值盛宴与大股东的清醒套现
抛出15亿股东回报计划,海吉亚医疗(06078.HK)盘中涨超10%
【港股收评】三大指数集体调整!地产、黄金股跌幅靠前
【IPO追踪】传字节采购大单!天数智芯(09903.HK)半年累涨3倍,还能上车?
【A股收评】半导体涨停潮VS金融股大跌:3.31万亿成交下极致撕裂
【IPO追踪】收购ICP牌照催化,量化派(02685.HK)强势反弹近35%
1998-2026 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 粤ICP备12006556号
1998-2026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