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https://images.finet.hk/photoLib/content/202506_1/5d4ad13a-9b23-44ac-b7e6-78c82f895aa8.png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财华社讯】6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制造业计量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增加资源投入。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计量机构的融资支持力度。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鼓励早期投资、创业投资加大对制造业计量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计量机构上市融资。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华社讯】4月27日,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其中提出,推动离境退税商店增量扩容。(一)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布局。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积极引导国际名品、国货潮品、老字号店铺、文创店、纪念品店、礼品店、特产店等成为退税商店。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离境退税特色街区。(二)放宽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条件。将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条件在现行的纳税信用级别A级和B级基础上增加M级,允许新开商店在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成为退税商店。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流程,符合条件的商店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齐备案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建立健全退税商店退出机制,加大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财华社讯】贝壳-W(02423.HK)公布,公司已接获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及控股股东彭永东的通知,其拟捐赠公司900万股A类普通股。在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后,50%税后资金将用于居住行业服务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健康福利,50%税后资金将用于应届毕业生等租客群体的租房帮扶。据公司所知,自公司于2020年8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及2022年5月公司的A类普通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来,彭永东未曾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其实益拥有的公司的任何股份。于捐赠完成后,彭永东仍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财华社讯】3月6日,据香港政府新网5日讯,香港特区政府宣布,《2025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将于周五刊宪,以落实2025至26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的一次性税务宽减。预算案建议一次性宽减2024至25课税年度100%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和利得税,每宗个案以1,500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同一课税年度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建议将惠及约214万名纳税人,以及约165,400家须缴税企业。政府在2025至26年度收入预计因而减少约31亿元。差饷方面,《2025年差饷(豁免)令》也于周五刊宪,以落实2025至26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的一次性差饷宽减。建议宽减2025至26年度首季差饷,以每户500元为上限,惠及约355万个物业,政府收入减少约17亿元。税务宽免条例草案本月19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差饷豁免令同日提交立法会省览,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财华社讯】2月26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他表示,考虑到部分行业和市民仍面对一定压力,以及政府的财政状况,将推出宽减2025/26年度首季的住宅物业差饷,以每户五百元为上限。涉及约312万个住宅物业,政府收入将减少约15亿元;宽减2025/26年度首季的非住宅物业差饷,以每户500元为上限。涉及约43万个非住宅物业。政府收入将减少约2亿元;宽减2024/25课税年度百分之一百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1500元,全港约214万名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在2024/25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政府收入将减少约29亿元。
【财华社讯】12月26日,据财政部网站发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百分之九。
12月20日,《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在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汇总的相关收入信息,对于规定施行前的存量收入信息则无需报送。税务部门将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规定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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