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根据《公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财华社讯】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五部门办公厅(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选取满足乡村地区使用需求、口碑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车型,有关车型目录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服务平台”公众号中动态更新。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乡村地区消费。深入推进汽车以旧换新进乡村。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中设置以旧换新专区,开展补贴政策宣介推广,提供旧车检测评估回收、补贴申请手续代办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优惠政策知晓度、覆盖面,便利乡村地区消费者参与享受补贴。对换购新能源汽车的乡村地区消费者,均可按政策要求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不受补贴资格数量限制。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通知要求,适当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技术指标门槛,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从2019年开始,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政策。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据新华社讯,3月1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再公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塬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叁方取得的证明,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办理资源税免予扣缴税款时,需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等。其余10项是纳税人塬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办理煺役士兵自主就业相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煺出现役证等。
1998-2026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